招标公告15万吨环保吸附新材料生产线(旧房改造)—化验室操作台购置已具备招标条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,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的委托,对本次设备进行公开招标,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。 1.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 2.招标货物范围、数量、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2.1项目名称:15万吨环保吸附新材料生产线(旧房改造)—化验室操作台购置 2.1.1项目类型:货物 2.1.2项目概况: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.1.3项目地点: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2.1.4招标范围: 序号 | 设备名称 | 单位 | 数量 | 交货时间 | 交货地点 | 1 | 化验室操作台 | 套 | 1 | 技术协议签订后30日交货 |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|
2.2 付款方式: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,包含税费、运输费等一切费用。 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按合同交货期要求发货,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,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%全额增值税发票后,甲方支付给乙方85%设备到货款。 剩余合同总价款15%作为质量保证金,待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,甲乙双方签订最终验收证明后结清,乙方对质保金不计取利息。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等方式付款 。 2.3 交货地点: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(山东淄博)。 2.4 交货期限:技术协议签订后 30天内交货,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货完成。 2.5 质保期:自交付使用后十二个月。 2.6 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,包含税费、运输费等一切费用。 3.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3.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;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)、特种设备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。 3.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供货设备3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经验业绩及合同文件。 3.3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。 3.4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信誉、实力及业绩的材料。 3.5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检验报告。 3.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4.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。购买招标文件接受电汇、现金。电汇请按如下信息办理,且备注“化验室操作台购置标书费”,汇款回执发邮箱307070239@qq.com。 户 名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:工商银行淄博市南定支行 账号:1603002509201095297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,将招标文件传递给承诺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。招标文件费200元,不交纳此款的投标将被拒绝。从他处复制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标书,均为无效投标。 5.投标文件的递交 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9:00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5.2递交地址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.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:巩曰泰 电话:0533-2944659 13853369608 地 址: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一号 招标代理机构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:徐姗姗 电话:0533-2943120 15253393517 传真:0533-2980847 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西山四街7号山铝培训楼三楼 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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