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公告生产系统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—皮卡购置,现已具备招标条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,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的委托,对本次设备进行公开招标,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。 1.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 2.招标货物范围、数量、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2.1招标范围:设备名称、规格、数量 序号 | 设备名称 | 规格型号 | 材质 | 单位 | 数量 | 备注 | 1 | 皮卡车 |
| 组合件 | 辆 | 1 |
| 设备规格:两驱动力,手动档位,2.0L及以上排量,汽油车,低配,符合国家Ⅴ排放标准,带ABS防抱死装置。 | 2 | 皮卡车 |
| 组合件 | 辆 | 2 |
| 设备规格:四驱动力,手动档位,2.0L及以上排量,汽油车,低配,符合国家Ⅴ排放标准,带ABS防抱死装置。 |
2.2 付款方式: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,包含税费、运输费等一切费用。 自合同生效起卖方按合同要求生产制作,并按合同交货期要求发货,货到经买卖双方代表联合验收(对货物的外观及数量)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合格证明;货物领用部门填写设备领用单交付公司仓库设备保管员,保管员在SAP系统办理设备入库后,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0%的16%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,经买方审核无误后,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 85%作为设备到货款。设备运行三个月,没有质量问题,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15%的质量保证金,卖方对质保金不计取利息。 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、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付款 ,承兑汇票买方不承担贴息。卖方保证所开发票真实、合法、准确,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,同时解除合同。 2.3 交货地点: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施工现场。 2.4 交货期限: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(如负偏离,请自报最快交货期)。 3.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3.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 3.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运行良好,不处于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提供2016、2017年财务报表。 3.3近两年内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保问题,提供承诺函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查询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。 3.4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3.5接受代理商投标。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,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、质量和交货期,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、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。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,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。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。 3.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4.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8日购买招标文件。购买招标文件接受电汇、现金。电汇请按如下信息办理,且备注“皮卡购置标书费”,汇款回执发邮箱307070239@qq.com。 户 名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:工商银行淄博市南定支行 账号:1603002509201095297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,将招标文件传递给承诺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。招标文件费200元,不交纳此款的投标将被拒绝。从他处复制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标书,均为无效投标。 5.投标文件的递交 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:00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5.2递交地址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.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 招标人: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:巩曰泰 电话:0533-2944659 地 址: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一号 招标代理机构: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:徐姗姗 电话:0533-2943120 15253393517 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西山四街7号山铝培训楼三楼 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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